续展商标需要多久?

    《商标法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 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”

    因此商标有效期日前1年内,商标注册人可进行商标续展商标续费),如果在此期间未办理,可以在有效期日后6个月内进行商标宽展

    按照魔码云为厦门商标续展公司服务的经验,当前商标续展自提交商标局后2个月左右即可完成续展操作。